2008年6月17日 星期二

市長花公帑買手機送里長

台北市府打算動支第二預備金,購買高價PDA手機贈送給里長,名義上是﹁防災、防汛﹂,實則是藉此拉攏里長,尤其透過市長動支預備金,更可凸顯這是﹁市長的心意﹂,但這種舉動卻是預備金動支的最壞示範。
 ﹁預備金﹂顧名思義,是政府為了因應緊急情況而編列經費以備不時之需,各個局處單位都編列預備金,而市府的﹁第二預備金﹂則是在各局處預備金不足時,才會報請市長核定動支的經費,動用到這筆錢的項目應該是﹁急中之急﹂,﹁購買高價PDA手機贈送里長﹂是否如此緊急?北市府的觀點顯然與一般民眾有很大的落差。
 如果真的是為了防災、救災需要,依照市府的邏輯,市府應該直接替土石流區居民、低漥區居民買新款PDA手機,並且開班授課學習使用手機,也應該要﹁教到會為止﹂,才能在豪雨來臨時,直接透過手機讓他們撤離危險區域,何須大費周章、讓里長冒險跑到危險區通知居民離開?
 如果里長真有購買新款PDA手機的需求,市府可以直接從每里每月四萬五千元的里長事務補助費支付,但顯然市府擔心此舉會被里長抱怨,會被里長質疑是否有必要購買新手機,額外從市長核准才能動支的第二預備金付錢買手機,更能讓里長們了解這台PDA手機是來自﹁市長的心意﹂,對里長而言,可說是市長的暑假禮物。
 姑且不論買手機送里長是否違法,市府以﹁防災、防汛﹂當成是贈送里長手機的理由,對於許多長年飽受淹水之苦、稅金減免卻聊勝於無的民眾來說,真是一大諷刺。

自由時報 2008.6.17 A13版

市府動用第二預備金 送里長PDA

︹記者林恕暉/台北報導︺台北市政府近日決定將動支第二預備金六百多萬元,購置價值一萬四千元以上的PDA手機給北市所有里長,部分官員質疑此舉違反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相關規定,藉此攏絡里長,部分里長也覺得里長都早已自備手機,市府無須多此一舉。
 計畫購買手機贈送里長的民政局長黃呂錦茹表示,該計畫已經簽報市長同意,近日就會發包購置手機,贈送里長手機主要是為了防災、防汛需要,一旦災害發生時可以讓所有里長第一時間了解訊息,也能讓里長透過新手機進行﹁市容查報﹂,﹁應該不會違法﹂,對於防災訊息為何不以一般手機都具有的簡訊功能通知里長?黃呂錦茹說,市府發布訊息是以民政局的﹁一呼百應﹂系統,而非透過簡訊發布。
 ﹁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﹂規定,除了每里每月四萬五千元的村里長事務補助費之外,地方政府不得編列其他預算支應郵電費等公務費用,北市府除了每月編列四萬五千元的里長事務費之外,今年將特別動支第二預備金,購買四百多支的價值約一萬四千至二萬元的高價PDA手機送給北市所有里長,引發爭議。
 北市府官員私下指出,北市民政局此舉已違法,過去其他縣市政府計畫替議員、村里長、鄉鎮市民代表購置手機時,內政部都以違反里長事務補助費第七條、第八條規定駁回,不料民政局仍執意以﹁防災﹂為由違法購買手機送給里長,藉此攏絡里長,十分不妥。
 一位不願具名的議員指出,他也聽聞此事,原本想藉此質詢市府違法,但有人勸他提出質詢﹁可能會得罪里長﹂才作罷,他認為市府此舉明顯是為了﹁綁樁﹂,藉此爭取現任里長支持,替郝龍斌下屆市長選舉鋪路。
 對於市府購置手機送給里長,里長看法兩極,部分里長最近非常積極查閱新手機資訊,紛紛透過里長聯誼會建議民政局可以購買的手機型號,也有里長覺得自己已有好幾支手機,而PDA手機功能複雜,不見得會使用,認為市府根本多此一舉。
 黃呂錦茹說,市府送給里長PDA手機後,會替里長開班授課學習如何使用PDA手機,如果里長還是不會使用,也會要求里幹事教導,一定要﹁教到會為止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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