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月25日 星期五

開除工會幹部


(圖片說明:停管工會理事洪連佐,擔任停車管理員25年,已可屆齡退休,卻因擔任工會幹部遭停管處解雇,儘管他還背負兩個孩子唸大學、高中的經濟重擔,他還是願意為工會會員權益挺身與體制抗爭。)

 
 北市府近日拒准工會幹部會務公假,以曠職為由將停管工會三名常務理事全數解雇,並解雇一位已具退休資格的資深工會幹部,這種政府大舉解雇工會幹部的做法非常罕見,未來郝市府不只要背負"打壓工會"的罵名,郝市府稱要照顧勞工、關心工會權益,恐怕難以獲得認同。
 
 工會幹部可請會務公假,是依據工會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"工會理監事因辦理會務,得請公假,其請假時間,常務理事得以半日或全日辦理會務,其他理監事每人每月不得超過五十小時,其有特殊情形者,得由勞資雙方協商或於締結協約中訂定之"。

 換言之,會務公假的長短、方式,均可透過"勞資協商"訂定,停管處作為市政府機關,卻捨棄透過勞資協商化解糾紛,動輒以集體解雇對待工會幹部,扼殺勞工生計,做法實太過霸道,許多市府資深官員都無法認同,市府這種解雇工會幹部導致勞資對立的舉動,未來如何要說服企業或機關顧及勞資和諧、化解爭議?

 其中,北市勞工局已介入此爭議協調長達一個多月,卻無法化解停管處與停管工會的歧見,勞工局甚至無法釐清爭議始末,局長蘇盈貴也無法此案是否違法解雇明確表態,如果勞工局無法妥善處理,如何讓人相信北市勞工局能執行法令、捍衛勞工權益?勞工局的勞資協調公信力也將大打折扣。

 尤其,遭停管處解雇的工會幹部中,包括一位工作滿二十五年、達退休資格的資深員工,為了推動停車管理外包政策,市府竟以如此強硬手段對待自家勞工,也恐怕很難讓民眾相信郝市府會照顧勞工、關心勞工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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