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0月8日 星期三

失業與卡債

 美國金融風暴席捲全世界,台灣不僅許多人財富縮水,受到企業倒閉或裁員影響,失業者或創業失敗者越來越多,他們面臨收入歸零的經濟壓力時,政府對他們的協助有限,﹁以債養債﹂往往成為他們為活下去而不得不然的策略,但債務越滾越大,心理與經濟壓力,經常是導致人們憂鬱症、家庭暴力、自殺事件的主因。

 曾跑財經新聞的媒體工作者夏傳位撰寫﹁塑膠鴉片﹂一書,對卡債族形成有深入分析,他從調查發現,卡債族的平均年齡約37歲,家庭年收入平均僅54萬元,遠低於全台平均水準,有高達57%是因為﹁失業﹂而欠債,其次為離婚、替親人還債、創業失敗,而過度消費者僅占12%,許多離婚者也是因養育孩子欠債、配偶失業背債,這項結果與社會多數人認為卡奴因﹁過度消費﹂而欠債的觀感大不相同,也顯示信用卡、現金卡、消費性貸款往往成為失業者、創業失敗者的借錢工具。

 信用卡、現金卡、消費性貸款的浮濫促銷,往往使社會問題更嚴重,政府在失業輔導、社會救助體系缺陷相當多,非自願性失業者雖可請領6個月失業給付,但6個月後中高齡失業者仍難回到職場,創業失敗者更找不到求助管道,在追債壓力下,不少人成為流動攤商、計程車司機、派遣臨時工或加入性產業,才能收現金度日。

 馬政府近日雖推出﹁近貧專案﹂,透過財稅資料篩選家庭月收入在2萬5000元以下者,準備發給3000至6000元津貼,卻出現老師、軍人、里長等收入未報稅者名列補助名單內的怪現象,政府與其濫發津貼,不如加強對失業者的就業輔導、延長給付時間,修訂破產法讓卡債族透過宣布破產、讓債務打折而逐漸還債更生,並管制對信用卡、現金卡、消費性貸款、房貸額度的浮濫促銷行為,才能降低金融風暴對社會的衝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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